行業資訊
2020年04月09日
一、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,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,確保車輛安全運行,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,結合公司實際,參照其他單位的通行做法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日常管理
1.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、業務科室專配車輛。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、科室緊急情況用車,一般情況下,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。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。必要時,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。
2. 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。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,可到辦公室填寫《車輛使用派車單》,報請總經理同意。駕駛員憑《派車單》出車,費用按1元/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。
3.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,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,考察選擇保險公司。
4.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。除指派用車外,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,保證在崗在位,自覺服從調度,做到隨叫隨到。非工作時間,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。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。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。
5.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,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。
6.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。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。燃油費、過路過橋費、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。
三、安全管理
1.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,專人駕駛,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。
2.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、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,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,自覺遵守有關法律、法規和交通規則,禁止酒后駕駛,做到謹慎駕駛,確保安全。
3.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,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,定期維護保養,嚴禁帶故障出車。
4.駕駛員出車,必須帶齊有關證照。
5.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。
6.任何時候、任何情況下,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,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。
四、維修管理
1.車輛實行定點維修。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,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。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,報總經理批準,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。
2.因公外出,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,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,方可就地維修。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。凡未按要求、私自維修的,費用自行承擔。
五、油料管理
1.實行“統一管理、定點加油、分車核算、定時公布”制度,駕駛員持油卡加油。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,主卡由辦公室管理。
2.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,不得自行購買油料。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,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。
3.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,如實記錄行車日期、時間、去處、事由、乘車人、里程、加油等情況,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。
六、 車輛定位器管理
1.監控平臺:以計算機系統為基礎,通過接入通信網絡對服務范圍內的車載終端和用戶進行管理,并提供安全監控的系統平臺,主要實現對接入平臺的車輛安全行駛的實時監控。
2.車載終端:安裝在道路運輸車輛上滿足工作環境要求,具有衛星定位系統、移動網絡接入、車輛行駛路線記錄及相關信號采集和控制,提供企業平臺所需的信息,完成衛星定位系統對車輛控制功能的裝置。
3.公司設立監控平臺:公司設立 GPS定位器監控平臺,負責管理和監督本公司營運車輛監控工作。監控平臺隸屬公司安全委員會管理,負責監控工作人員的教育、培訓、考核和管理。
4.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拆卸車載終端。
5.已安裝 GPS定位器設備的車輛必須保持通訊暢通,以便及時聯系,不可使用信號屏蔽器。
6.任何人發現設備異常或故障時都應及時通知本單位責任部門,組織進行排除,以保證設備完好,工作正常。
七、 車輛監控中心管理
1.公司設立GPS定位器管理值班室:配備專用監控計算機,應指派專人負責 GPS定位器監控的管理并設置專職監控人員對本單位營運車輛實行
實時監控。
2.負責本公司 GPS定位器管理系統的日常監控及各類信息數據的處置、登記、歸檔。
3.每月對公司監控系統應用情況進行全面的總結分析,形成書料報告本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的領導,并在公司安全例會專題匯報。
八、獎懲辦法
(一)對模范執行本制度,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。
設立車輛安全獎。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,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,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,實施獎勵。
(二)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,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。
1.凡發生行車事故者,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,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。事故情節嚴重者,給予通報批評、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。
2.擅自出車發生事故,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,并給予開除處理。
3.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,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,并給予開除處理。
4.工作時間外,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,發現一次,扣發崗位補貼20元;造成損壞,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,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。
5.未帶齊相關證件、違反交通法規,受到交警部門處罰,費用由責任人自理。丟失車輛證件、牌照及駕駛證的,駕駛員承擔全部證、照補辦費用。
6.酒后駕車發生事故,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,并給予開除處理。
7.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,一經發現,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,給予開除處理,并在公司通報批評。
8.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,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。
九、附則
1.辦公室和車輛監控中心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。
2.本制度由辦公室和車輛監控中心負責解釋,自下發之日起執行。